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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期所和能源中心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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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内容,调整如下:

一、上期所:

1、自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7%,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2%;一般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8%,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3%。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2、自2026年9月15日(即9月14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能源中心:

1、自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7%,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4%;一般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8%,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5%。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2、自2026年9月15日(即9月14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期货品种价格波动较大,请各位交易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理性合规参与投资,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