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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燃料油、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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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的内容

一、上期所:

1、自2026年6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套保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8%,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3%;一般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9%,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4%。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2、自2026年6月2日(即6月1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相关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能源中心:

1、自2026年6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套保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8%,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5%;一般持仓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9%,公司保证金比例为26%。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2、自2026年6月2日(即6月1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相关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4、SC2705、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SC29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LU2704、LU2705、L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期货品种价格波动较大,请各位交易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理性合规参与投资,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