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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棉花等期货品种部分合约手续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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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关于棉花等期货品种部分合约手续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实施《关于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0〕481号)中的相关措施。已根据上述通知实施相关措施的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保持不变,相关合约具体如下:
期货品种 | 合约 | 交易所交易手续费 (元/手) |
棉花 | 2203合约 | 2 |
菜籽油 | 2203合约 | 1 |
白糖 | 2203合约 | 1.5 |
PTA | 2202、2203及2204合约 | 1.5 |
硅铁 | 2202、2203及2204合约 | 1.5 |
公司将根据客户原手续费标准,对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手续费做相应调整。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