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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期所、大商所调整部分品种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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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铝、锌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关于调整铜、锡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20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铜、锡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2020年3月23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8%调整为10%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10%调整11%,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11%;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9%。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7%;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由于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