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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投资者周 | 云听之《期货学堂》:签订期货合同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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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违反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吗?

答: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期货经纪合同符合《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时,当然无效。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法规非禁止性规定、行政规章及以下规则规定或操作性、规程性文件,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对合同进行补正。

为了提高期货行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规则等。期货公司和交易者应当遵守这些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前述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而订立的期货经纪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合同形式和内容进行补正。不过,这些合同虽然继续有效,但对于相关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会视情况予以处理。因此,期货公司、交易者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或参与期货交易,不得违反。

问题2:什么是空白合同?为什么不建议交易者签署空白合同?

答:当前,在期货经纪业务中,各期货公司与交易者签署的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期货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绝大多数合同条款,只有在手续费收取标准等少数事项上留出空白。当交易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双方只需对这些少数事项进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合同即告成立。存在上述空白事项的格式合同属于空白合同。

在实践中,交易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由于期货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双方往往不能当场共同完成签署。期货公司工作人员有时会在双方未就上述空白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求交易者先在落款处签字盖章,再由其按照期货公司内部工作流程进行签字盖章,有关空白事项也由期货公司一并填写完整。对于期货公司这一签署空白合同的要求,为了避免潜在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交易者应当拒绝。因为交易者签署了这类空白合同,就意味着同意期货公司在合同空白处填写的相关内容。如果交易者没有拒绝,当拿到期货公司已经签署好的合同后发现,期货公司在合同空白处填写的内容对其不利,比如较高的手续费收取标准,这时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再协商修改会经历比较烦琐的程序,耗时费力。况且,在实践中,有不少交易者在入市交易前没有对各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取标准进行横向比较,对行业手续费收取的总体水平不够了解,不会就此提出异议,当交易一段时间后,发现手续费收取标准约定过高时,因为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交易者往往不能要求期货公司返还已经收取的手续费。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交易者不要签署空白合同,应当与期货公司就空白事项协商一致并填写完整后,再签名盖章。